如何去欧盟申请remoteid的合法SN'号.md 21 KB

欧盟的路径可以概括为:确定产品分类 → 选择符合性评定模块 → 准备技术文件 → 签署EU符合性声明 → 加贴CE标志和C类标签。运营商ID不需要生产商管

[!NOTE]

与美国“在线填表提交”的模式不同,欧盟没有集中的提交入口,而是由制造商自己完成合规流程并保存文件,接受市场监管机构的抽查。

以下是完整的操作路径。


一、核心法规与产品分类

法规依据

欧盟无人机产品的市场准入由以下两项法规共同构成:

法规 内容 适用对象
授权法规 (EU) 2019/945 产品设计与制造的技术要求、符合性评定程序、CE标志、C类标签 无人机制造商(包括DRI模块制造商)
实施法规 (EU) 2019/947 运营层面的要求(飞行员注册、操作限制等) 无人机运营商(你的客户)

你的产品属于哪一类?

根据(EU) 2019/945,你需要确定你的“远程识别广播模块”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产品类型 法规章节 说明
DRI附加装置 (DRI Add-on) Part 6 独立的广播模块,可加装到现有无人机上。这是你当前的产品类型
C类无人机整机 Parts 1-5, 16-17 如果你的模块被集成到整机中,整机需要按C0-C6分类认证

关键点:DRI附加装置(Part 6)有自己独立的技术要求,不按C0-C6分类,但仍需完成CE认证。

二、符合性评定模块选择

这是欧盟路径的核心环节。你需要根据产品类别选择适用的“符合性评定模块”(Conformity Assessment Module)。

评定模块 适用产品 是否需要公告机构 流程说明
Module A (内部生产控制) C0类无人机、DRI附加装置(Part 6)、C4/C5/C6 不需要 制造商自行测试、准备文件、签署声明,自我宣告合规
Module B + C (型式检验 + 符合型式) C1、C2、C3类无人机 需要 公告机构对设计进行检验并颁发EU型式检验证书;生产时确保每台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
Module H (全面质量保证) 任何类别(可选) 需要 公告机构审核制造商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对你的意义

根据(EU) 2019/945 Part 6,远程识别附加装置属于Part 6 - Requirements for a direct remote identification add-on

按照法规 Article 13 的规定,DRI附加装置可以适用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这意味着:

  • 你不需要找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 你可以自行完成测试、准备技术文件、签署声明
  • 但必须完整保留所有文件以备市场监管抽查

重要提醒:虽然法律允许自我宣告,但如果你缺乏射频测试能力和合规经验,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或公告机构进行测试和文件准备仍是推荐的稳妥做法。

三、技术标准与测试要求

核心技术标准

标准 内容 适用性
EN 4709-002 远程识别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相当于美国的ASTM F3586) 必须符合
ETSI EN 300 328 2.4GHz宽带传输系统的无线电频谱要求 必须符合(若使用Wi-Fi/蓝牙)
ETSI EN 301 489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必须符合
EN 62368-1 音频/视频/信息设备的安全要求 适用

DRI附加装置的核心技术要求

根据(EU) 2019/945 Part 6和EN 4709-002,DRI模块必须满足:

要求类别 具体内容
广播内容 必须广播:UAS序列号(ANSI/CTA-2063-A格式)、运营人注册号、实时位置(经纬度+高度)、飞手位置、时间戳、状态信息
位置来源 可接收无人机飞控的GNSS数据,也可自带GNSS接收器
起飞前自检 必须自动测试远程识别功能,若功能异常必须阻止起飞
持续监控 飞行中持续监控,故障时立即通知飞手
防篡改 序列号等关键信息必须存储在防篡改内存中,用户不可修改
广播连续性 必须确保广播不间断;若地面站连接中断,飞控需持续发送最后有效数据
无线电合规 符合ETSI EN 300 328要求

需要进行的测试

测试类型 依据标准 说明
射频测试 ETSI EN 300 328 发射功率、频率偏差、杂散发射等
电磁兼容测试 ETSI EN 301 489 辐射发射、传导发射、抗扰度
远程识别功能测试 EN 4709-002 定位精度、延迟、广播速率、自检逻辑、防篡改验证
环境/机械测试(如适用) 视产品而定 温度、振动等

四、技术文件(Technical Documentation)

根据法规 Part 10 - Contents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你需要准备以下技术文件:

文件类别 具体内容
产品描述 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设计用途、操作限制
设计图纸 设计图、原理图、电路图、PCB Layout、物料清单(BOM)
测试报告 所有测试的完整报告(射频、EMC、远程识别功能等)
风险分析 识别潜在风险及采取的缓解措施
生产质量控制 生产流程描述、质量控制程序、检验记录
说明书 用户手册(含安装说明、操作指南、安全警告)
序列号管理 每台设备的序列号记录(ANSI/CTA-2063-A格式)

保存要求:技术文件必须从产品最后生产之日起保存至少10年,随时备查。

五、EU符合性声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这是你作为制造商签署的法定声明文件。法规 Part 11 规定了标准格式:

EU符合性声明必须包含的内容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产品标识 产品类型、批次、序列号
2 制造商信息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或授权代表信息)
3 责任声明 “本声明由制造商全权负责签发”
4 声明对象 产品描述(可附产品图片)
5 产品类别 填写:DRI add-on(或适用的C类编号)
6 声功率级 仅C1-C3类无人机需要;DRI模块不适用
7 适用法规 声明符合的法规清单(如(EU) 2019/945)
8 引用标准 使用的协调标准列表及版本(如EN 4709-002:2023)
9 公告机构信息 如适用,填写公告机构名称、编号及证书信息(Module A不需要)
10 组件/软件说明 如有影响合规性的关键组件或软件,需说明
11 附加信息 其他必要信息
签名 签名、职位、签署地点、日期

六、CE标志与C类标签

CE标志

  • 含义:CE标志是你声明产品符合欧盟法规的唯一标识
  • 尺寸要求:高度至少5mm
  • 粘贴位置: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
  • 粘贴方式:可见、清晰、不可磨灭

C类标签(Class Identification Label)

  • 适用对象:C0-C6类无人机整机需要粘贴对应的C类标签(如C0、C1等)
  • 对你的意义:DRI附加装置(Part 6)不需要粘贴C类标签,但如果是集成DRI的整机,则整机需要C类标签

七、实操步骤总结

路径一:自我宣告(Module A)——适用于DRI附加装置

步骤 行动 说明
1 获取技术标准 购买EN 4709-002、ETSI EN 300 328等标准文本
2 设计符合要求的产品 确保自检、防篡改、序列号管理等设计达标
3 委托实验室测试 找CNAS/CMA认可的实验室完成射频、EMC、功能测试
4 准备技术文件 按Part 10清单整理所有设计、测试、生产文件
5 签署EU DoC 按Part 11格式签署声明(可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6 加贴CE标志 在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上贴CE标志
7 上市销售 文件保存至少10年,随时备查

路径二:委托公告机构(Module B+C或H)——适用于C1-C3类整机

如果你的模块最终被集成到C1-C3类无人机整机中,整机需要通过此路径:

步骤 行动 说明
1 选择公告机构 在NANDO数据库中选择有资质的公告机构(如EU Drone Port、Applus+等)
2 提交申请 提交技术文件和样机
3 公告机构测试 公告机构进行EU型式检验
4 获得证书 公告机构颁发EU型式检验证书(Module B)
5 签署EU DoC 在证书基础上签署声明
6 加贴标志 贴CE标志+C类标签(含公告机构编号)

费用参考:公告机构认证费用约€9,000–€25,000,周期约4–6周

八、与美国的对比

维度 美国 (FAA) 欧盟 (EASA)
核心法规 14 CFR Part 89 (EU) 2019/945, (EU) 2019/947
产品分类 标准远程识别无人机 / 广播模块 C0-C6类无人机 / DRI附加装置(Part 6)
符合性方法 接受FAA接受的MOC(如ASTM F3586) 使用协调标准(如EN 4709-002)
第三方介入 通常不需要(自我声明即可) Module A可自我宣告;C1-C3类必须找公告机构
申报流程 在FAADroneZone在线提交DoC 无提交入口;文件自己保存备查
官方清单 FAA官网有公开的合规设备列表 EASA官网有列表,但注明不验证合规性
产品标识 标签标明FAA合规即可 CE标志 + C类标签(C1-C3还需公告机构编号)
用户操作 向FAA提交身份通知(NOI) 在设备中输入运营人注册号

九、给非欧盟制造商的特别提醒

  1. 指定欧盟授权代表:如果你没有欧盟境内公司,建议指定一个欧盟授权代表,负责与市场监管机构沟通。

  2. 技术文件必须保留:虽然没有“提交”环节,但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随时可能抽查,文件不全会导致产品下架、召回。

  3. 2024年1月1日是强制生效节点: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销售的无人机和DRI模块必须符合(EU) 2019/945要求。在此之前可依赖RED指令,但已不推荐。

  4. 区分产品合规与运营合规

    • 你(制造商)负责:产品符合(EU) 2019/945 → 获得CE标志
    • 你的客户(运营商)负责:在所在国民航局注册为运营商 → 获得运营人注册号 → 在设备中输入该号码

如果你能确认你的产品是独立的DRI附加装置(而非C类整机),那么你走的是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路径。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具体的测试清单EU DoC模板吗?

十、最重要的点

是的,你的理解完全正确。除了序列号的前4位制造商代码需要向ANSI/CTA申请之外,其余所有工作都需要你自己完成

欧盟法规(EU) 2019/945 Article 6明确规定了制造商的全部义务,你的总结非常准确。以下是完整的责任清单:


一、你的责任清单

责任项 具体内容 法规依据
1. 序列号申请 向ANSI/CTA申请4位制造商代码,然后自己生成完整的17位序列号(前4位代码+第5位长度码+后12位自编)不能用O和I Part 6 + ANSI/CTA-2063-A
2. 产品功能设计 确保满足EN 4709-002的所有功能要求:定位精度、延迟≤1秒、广播速率≥1Hz、起飞前自检、持续监控、防篡改等 Part 6 + EN 4709-002
3. 产品测试 按EN 4709-002(功能)、ETSI EN 300 328(射频)、ETSI EN 301 489(EMC)完成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 Article 6(2) + Part 10
4. 技术文档(TCF) 编写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电路图、BOM清单、测试报告、风险分析、用户手册等 Part 10
5. EU符合性声明(DoC) 签署DoC,按Part 11的格式填写所有内容 Article 6(2) + Part 11
6. CE标志 在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上贴CE标志,高度≥5mm,清晰、不可磨灭 Article 15-16
7. 产品标签 贴制造商名称、地址、网站、序列号等信息 Article 6(6)
8. 用户手册 提供清晰的操作说明,告知用户如何输入运营人注册号 Article 6(7)
9. 欧盟授权代表 指定一家欧盟境内的公司作为授权代表(因为你不在欧盟) Article 7
10. 文件保存 所有技术文档和DoC保存至少10年 Article 6(3)
11. 售后监控 抽样测试、处理投诉、如有不合规及时召回 Article 6(4), (9)

二、可以借助外部资源完成的项目

虽然责任在你,但有些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

项目 可以委托谁 说明
功能测试/射频测试/EMC测试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TÜV、SGS、钛和集团、HQTS等) 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你保留在技术文档中
技术文档编写 检测机构或咨询公司 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写,但内容需要你审核确认
C1/C2/C3类认证(如有) 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你的DRI模块是Part 6,适用Module A,不需要公告机构介入
欧盟授权代表 专业服务公司 年费约€500–€2,000,负责保存文件、配合监管
标准购买 ASD-STAN、DIN、EVS等标准化机构 EN 4709-002:2023售价约€32–€174

注意:你的DRI附加装置适用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这是最简化的符合性评定程序,完全由制造商自行负责,不需要公告机构介入。但如果你的模块将来被集成到C1/C2/C3类整机中,那整机就需要公告机构认证。


三、“不需要提交”不等于“不需要做”

欧盟路径的核心特点是:没有提交窗口,但所有文件必须完整保存备查。

美国 欧盟
在FAADroneZone在线提交DoC 自己签署DoC,保存
FAA有合规设备公开列表 无集中列表(EASA列表注明不验证)
文件自己保存 文件自己保存(至少10年)

EASA官网明确说明:"EASA does not verify compliance with these component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lies with the manufacturer."

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随时可能抽查。如果抽检发现不合规,后果包括:产品下架、召回、罚款(德国最高€50,000,屡犯者最高2年监禁)。


四、总结:你需要做的事

类别 事项 自己做 可外包
代码申请 向CTA申请4位制造商代码
技术标准 购买EN 4709-002、ETSI EN 300 328等标准
产品设计 确保满足自检、防篡改等功能要求
产品测试 完成功能、射频、EMC测试 ✅ 委托第三方实验室
技术文档 编写TCF(设计图纸、测试报告、风险分析等) ✅ 可委托咨询公司
DoC签署 按Part 11格式签署EU符合性声明
CE标志 贴在产品上(≥5mm,清晰不可磨灭)
产品标签 贴制造商信息、序列号等
用户手册 提供操作说明,告知如何输入运营人注册号
欧盟授权代表 指定一家欧盟公司 ✅ 委托专业服务机构
文件保存 保存10年备查

核心逻辑:欧盟把100%的合规责任都放在制造商身上。没有“提交审批”的环节,意味着也没有人替你检查——你必须自己确保所有环节都做对,因为一旦被抽查发现问题,所有责任和后果都由你承担。